《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焦点 2025-09-15 05:45:43 62

  4月28日,医疗月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器械起施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网络民生凋敝网《规范》对资质信息公示、销售行产品信息真实性、质量购销记录追溯、管理规范质量风险监测等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医疗月日在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方面,器械起施《规范》要求平台须设置24小时投诉渠道,网络对违规商家采取警示、销售行暂停服务等措施,质量并向属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管理规范

  在资质信息公示方面,医疗月日民生凋敝网《规范》要求网络销售企业须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许可证、器械起施备案凭证等资质信息,网络并在产品页面标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号、适用范围等关键信息。对验配类产品(如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必须标注“需专业验配”等警示语。电商平台须严格审核入驻企业资质,动态更新档案,每半年核验一次。以零售方式通过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展示“购买和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警示信息,产品说明书中对贮存、运输及安全使用有特别说明的,还应当以文本、图片或者链接标识等方式展示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等信息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

  《规范》强调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要求企业须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包括网络订单号、运输信息、售后服务等,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电商平台须保存交易数据、物流记录及售后信息至少5年,保障数据安全。

  在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方面,《规范》要求销售企业和平台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对监管部门通报的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并启动召回程序。平台须设置24小时投诉渠道,对违规商家采取警示、暂停服务等措施,并向属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规范》还强化了平台责任,明确电商平台需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团队,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处置制度,发现平台内网络销售经营者存在未按要求展示经营主体资质信息、未按要求展示产品信息等行为,应当要求网络销售经营者立即改正,并记录其违规行为和整改情况。未按要求改正的,应当立即向网络销售经营者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佟明彪)

本文地址:http://zaozhuang.haskj.com/html/62d77899159.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黑龙江移动:厚植为民情怀,深耕“心级服务”体验

倒计时7天!阿尔山“22℃邀请函”来啦

培育企业蓬勃生长的沃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线观察之八

悦目赏心!1分钟云游“江源玉树·人文称多”

女子在瓜地发现“东西瓜”,网友:想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的

友情链接